|
【研華菁英獎】
獎學金申請辦法
2026年8月 修訂
一、設立宗旨
為獎勵公司同仁子女積極向學、多元發展、力求上進,並進一步培育菁英,落實「菁英獎」精神,藉此彰顯與表揚同仁子女之優異成績與特殊傑出表現,特別制定本獎學金辦法。
二、獎勵對象
2.1 獎勵對象為在研華集團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之正式在職同仁之直系子女。
2.2 本辦法所稱的子女係依政府法令規定。
2.3 本辦法所稱的學校為政府立案的各級學校。
2.4 員工須於頒獎典領時仍在職才得領取子女獎金。
三、獎勵組別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及研究所以上、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符合申請標準且非各種公費制度及各種補習學校之學生者,均可申
請績優獎學金。
3.1 國小、國中組:含私小、國小、私中、國中學校學生。
3.2 高中(職)、大專組:含高中、高職、五專、二專、三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3.3 自主學習/實驗學校組:指有向主管機管提交合格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或是參與實驗學校課程之未能提供制式成績單之學生。
四、績優獎金類別與績優條件
同仁子女就讀於各級學校,符合下述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4.1 績優獎學金:(表列三個條件均須符合,達標錄取)
4.2 特殊表現獎學金:申請特殊表現獎學金者,各項成績均須達績優獎學金標準,並提交特殊表現具體佐證資料(2026申請資格如下,請詳讀以下※條件),送交資料經審核小組通過後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則更改組別至績優獎學金。
※須提供「個人代表學校參加縣市級以上公辦競賽」並獲得前三名之獲獎證明及獎狀。條件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比賽日期為2025/8/1-2026/7/31。
2、須為個人獨立參賽。多人或團體競賽皆不符合。
3、須代表所屬學校對外比賽。自行報名之競賽或校內競賽皆不符合。
4、比賽須為縣市級以上公辦競賽,獎狀印章為主要認定方式(獎狀上為縣市長、總統皆可認定為縣市級以上比賽)。(運動賽事請參考下方*說明)
5、須獲得前三名獎項,包括金/銀/銅牌、優勝/優選/特優皆認定為前三名獎項。(佳作不包含在內)
*運動賽事的「縣市級以上公辦競賽」定義:
1.主辦單位:體總、體育署、運動部、各運動協會
2.賽事名稱:有「全國」「國際」、分齡錦標賽、市長盃、縣長盃、北中南東區、跨縣市比賽
3.全大運、全中運、全小運
4.各協會「年度認可」三級以內賽事
符合上面四種其中之一,都可以認定為縣市級比賽(以第一點為主要判斷)。
4.3 獎學金類別與績優條件:

*條件說明:
1) 國小組全學年(包含上下學期)所有科目分數90分(優等)以上,寬限全學年可有一科未達優,但該科學年總平均也須達90分(優等)以上才算合格。上下學期只可有同一科目不達優。
例1:A生全學年各科目皆為優、平均分數也為優(90分以上),唯上學期數學單科成績89分未達優,下學期數學科成績為優(95分),上下學期平均相加(89+95)除以2=92,即使上學期單科未達優,亦算合格。
但若A生全學年各科目皆為優,僅有上學期數學單科成績為乙(70分),下學期數學科分數為優(90分),上下學期平均相加(70+90)除以2=80,未達全學年各科全優(90)以上之標準,不算達標。
例2:B生全學年平均分數為優,上學期數學單課成績89分,下學期數學分數達92分;上學期國文95分,下學期國文85分,則雖然全科平均達90分以上,但上下學期多於一科未達優,故不符合獎學金標準。
2) 國中、高中職及大專組全學年(包含上下學期)總平均分數85(或80)分以上,成績為上下學期平均分數相加除二,若有達85(或80)分以上即算合格。
例:A生上學期平均分數82分、下學期平均分數88分,(82+88)除以2=85分,即使上學期成績未達85分,仍算達標。
3) 部分國中、高中未有明確總平均分數,僅有各科等第,若僅有等第之成績單,將以以下分數做為標準計算總平均分數。

例:
若B生上學期分數拿1優、3甲、3乙,則平均分數為95+(85*3)+(75*3)除以7=82.14分,下學期分數拿2優、2甲、3乙,則平均分數為(95*2)+(85*2)+(75*3)除以7=83.57分
上下學期平均加總為(82.14+83.57)=82.85,未達85分之標準,不算達標。
*備註:獲獎學生除致贈獎學金之外,並頒發獎狀以資證明,請務必出席頒獎典禮親領。
4.4 成績單無品德(操行)成績者,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
4.5 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補校生、公費生、延畢學生、幼稚園、安親班、才藝班、托嬰班等不納入獎學金範圍。
4.6 大專以上院校系不包括各類空中學校、脫產或半脫產學校、網路學校、及軍警學校。
4.7 夫妻均任職於研華集團關係企業者,享有申請權利時應擇定一人為申請人,不得重領或兼領。
五、申請檢附資料
本獎學金採網路申請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之電子掃描檔(檔案勿逾1M),逕上申請網址申辦。
5.1 請檢附上、下學期成績單各一份或是全學年之學業、品德(操行)成績單影本,無品德(操行)成績者可憑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影本申請,影本均需加蓋學校證明章。
5.2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乙份;若與子女分屬不同戶籍,需同時檢附同仁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及關係證明。
六、申請期間
2026年獎學金申請期間於8月31日至9月27日止,申請人須提出前一學年(或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電子掃描檔(檔案勿逾1M),並上網填寫申請書(資料僅供獎學金申請與查核使用,不做其他用途),逾時不受理。
檢附資料補件期(僅限已申請者補件):9月01日起至10月8日止
※獎學金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AaZpnfu8Kuozy2geA或掃QR Code進入申請頁面:

七、獎學金額度與領取方式
7.1 每名學生每學年獎學金獎勵金額如下:

7.2 領獎方式:
預計於2026年12月19日在研華林口智能園區舉辦研華菁英獎-獎學金頒獎典禮(詳細時程流程另行通知),所有獲獎之同仁子女均須至現場報到領獎並上台接受表揚;若無法親至現場領獎者,需填寫附件的代領委託書,請親友或同事協助到場領取。
八、 審核流程
8.1 於獎學金開放申請期間,上網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統一以PDF電子檔案直接上傳。
8.2 工作小組依獎學金設置辦法進行嚴格審查。
8.3 財務單位對申報資料進行複查。
8.4 審核委員會召集審核會議及決議。
8.5 受獎者需接受全體同仁督導。
8.6 如有虛報或冒領或重領款項者,除將已領獎學金在申請人的薪資內如數扣回,三年內不得申請子女績優獎學金。
8.7 所有相關研華績優獎學金資料建檔。
8.8 本辦法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告實施,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基金會。修改、廢止亦同。
Google表單要按「提交」才算完成申請!!!!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