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券】【聯合通用】雄獅旅遊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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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 -

報名日期 : -

員工費用

使用點數21

自付金額945

眷屬費用

使用點數21

自付金額945

【使用點數】21點(面額1000)
【發券日期】07/01~7/15之間 若有急需使用同仁,請審慎考慮再登記
【適       用】
雄獅旅行社網站
【注意事項】此票券為不記名票券遺失不補發,請妥善保存
【使用說明】

本抵用券有效期間內,持本券正本(影本無效)可兌換台灣雄獅旅遊價值 新台幣1仟元整之國內外旅遊商品 (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國內外自由行
  、 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國內外票券等。
  (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 雄獅旅遊官網,售價應依雄獅旅遊B2C網站內容為準) 。 
本券有效期間:無使用期限。 購買商品需與兌換券上之服務人員購買方能兌換。
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券價值(新台幣1,000元)時,須由兌獎人 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本券不可抵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及護照代辦費、機場附加燃油稅、簽證費、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領隊小
    費及個人開銷之費用(例如餐費、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等)。
本券限乙次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
    他市場公開販賣。
同仁請妥善保管本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券之佔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本券不得透過旅遊同業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
請您與服務人員確認兌換內容後,依服務人員告知期間內交付本券正本寄回雄獅旅遊企業服務五部及繳付差額費
   用,始完成報名作業,兌換後視同已使用,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
   兌換行程須與以下服務人員聯絡方能兌換
   李姿慧 /專線02-8793-8525 /jonicelee@liontravel.com
   陳雅雯 /專線02-8793-2095 /wenchen@liontravel.com
本券未有雄獅旅行社(股)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兌換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