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7/2(五)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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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 -

報名日期 : -

可報名區域 : 東湖廠, 東湖廠4F, 東湖廠5F, 東湖廠6F, 東湖廠7F

員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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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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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前請務必詳閱】研華集團抗原快篩實施計畫及規範及相關資料如下資料夾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BOuuwHeBM5WcJerx2rMEXSajHeeYBuU?usp=sharing


為積極照護同仁健康並提升職場安全,公司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及「企業使用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等指引,於瑞光、陽光、東湖、林口園區分別設置企業快篩站,請同仁依照區域班別報名參加,謝謝!(報名前請務必詳閱【研華集團抗原快篩實施計畫及規範】)

日期場次:


報名須知:
(一)請同仁依照自身辦公室座位區域及所屬分流上班班別進行報名篩檢,切勿跨班別區域報名。
(二)完成報名後、公司將依照報名同仁之樓層位置分梯次時段(約10人一梯),請同仁務必詳記篩檢序號並依照通知時間進行報到等候,勿提早或不依照篩檢時間前往報到。
(三)同仁接受篩檢之當日及前三天如已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四肢無力等疑似COVID-19症狀,應盡速前往醫院就醫,並誠實主動通知直屬主管、HRP及公司防疫窗口取消並報備。

注意事項與風險告知:
1. 經抗原快篩測試陰性,僅能代表採檢當下所收集之檢體,沒有偵測到SARS-CoV-2 病毒抗原,並不能代表安全無虞,亦可能有偽陰性或採檢時病毒量較低無法被偵測之可能,仍應持續落實相關個人健康自主管理及防疫策略。
2. 如現場抗原快篩測試陽性,還請同仁切勿恐慌或過度擔憂,調適心情後請帶著個人隨身行李,由「快篩陽性隔離動線」前往公司規劃的快篩陽性隔離區穿上防護衣等候,後續將進行兩種不同試劑之二三採,若仍有陽性反應、則依規範由專責包車載送同仁前往醫院進行PCR核酸檢測,並送防疫旅館或北市集中檢疫場所隔離。
3. 考量快篩陽性之後續隔離作業,
故請同仁前往公司快篩前,請先準備好個人日常生活必需品、於快篩當日帶來公司備用,若家中有長輩、孩童及寵物,請事先安排親友照料及安置,並保持手機暢通,以利隨時聯繫。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清楚之處,請與各事業群HRP或防疫窗口Flora.wu@advantech.com.tw #7464 聯繫,謝謝!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參加公司自辦COVID-19快速抗原檢測申請暨聲明書】
本人已清楚瞭解研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華科技)基於關懷員工健康及降低感染風險,無償性提供本人參加COVID-19快速抗原檢測,本人同意參加,並願意遵守研華科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防疫相關規定或指引(以下合稱防疫規範)。
為落實防疫,本人同意遵守辦理下列事項:
一、本人參加檢測當日,將佩帶口罩、員工識別證及配合研華科技防疫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佩戴口罩、接受體溫量測、使用酒精消毒、與旁人保持適當距離並避免與旁人交談等;檢測當日如量測體溫高於37.5度,將自願取消檢測並離開檢測現場,再待公司另行安排檢測時間。
二、本人參加檢測之當日及前三天如已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四肢無力等疑似COVID-19症狀,將主動通知研華科技及取消檢測,並盡速前往醫院就醫。
三、本人知悉並同意,本人檢測結果若呈現陽性,研華科技將依防疫規範進行相關處置,包含但不限於通報、安排至隔離安置場所、安排PCR檢驗、要求居家隔離、要求配合疫調等。
四、 本人檢測結果若呈現陰性,本人亦同意配合進行14天之健康監測。若有任何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四肢無力等疑似COVID-19症狀,本人將主動通知研華科技。
此致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立聲明書人:
員工工號:
手機號碼:
日期(西元年/月/日):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告知聲明】
(一) 研華科技基於防疫(012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自辦COVID-19快速抗原檢測所需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電話、醫療等),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提供資料不完全,或是基於防疫需要,研華科技將無法同意提供您參加檢測。
(二) 您的提供的個人資料,研華科技將以收集、處理與利用,於政府機關因疫調請研華科技提供相關員工參加研華科技自辦COVID-19快速抗原檢測紀錄者,研華科技將基於協助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政府機關。
(三) 您的個人資料,研華科技自蒐集日起保存28日,即停止處理、利用並依法刪除或銷毀。除法律或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非經同意,研華科技不會移轉給第三方或其他國(境)外地區處理。個人資料所有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得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刪除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經研華科技告知,本人已瞭解並同意上開告知聲明內容。